【本報訊】澳門消息:澳門一名14歲女童,珠胎暗結,懷孕5個月後找醫務所墮胎,手術失敗,子宮被割掉。醫務所內兩名中西醫及其中一人的妻子被起訴非法為未成年少女墮胎。
案件昨日在初級法院審訊,3人罪名同被裁定成立,判監2年3個月,賠償事主30萬元。
涉案3名被告分為黃賢麟(32歲)、西醫(缺席聆訊),林法貞(58歲)、林信漢(56歲、中醫師)。林信漢及林法貞為夫婦關係,在法庭俱否認控罪。3人辯護律師在聞判後提出上訴,獲有條件保釋候中級法院裁決,林氏夫婦要交出旅遊證件。
收5,000元手術費
法庭判詞指出,據受害人父母陳述及法醫的醫療報告,3名被告協議,為他人進行非法手術、導致受害人身體嚴重受傷、子宮切除、永久性不能生育。被告等身為醫生,行為不能饒恕,因對社會及受害人身心造成重大影響。
案中14歲受害女童於2003年3月17日,懷有5個月身孕到黃賢麟在黑沙環所設的醫務所,以5,000元作手術費用墮胎,款項交在醫務所工作的第二被告林法貞收取。手術則由3名被告共同負責施行,在手術後,受害少女當夜在家中覺疼痛,返醫務所治理,最後要往醫院接受急診治理。
涉案的醫務所為林姓中醫師名下的物業,其內間隔有3個醫療室,其中一個室租予第一被告黃賢麟,次被告在醫療所內為黃及其做中醫的丈夫工作,每月亦收取黃某所付的2,000元作薪金。而受害女童在赴醫務所尋求解決前,曾到三盞燈區一中醫師求診,未得預期答覆轉向黃求助而出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