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特許 - 吳靄儀

英皇特許 - 吳靄儀

在倫敦訪問英國廣播公司BBC的時候,議員感到奇怪,為何這個公共廣播服務機構不是以立法成立,而是以一種叫“RoyalCharter”「英皇特許」的方式成立?豈非不受國會監管?其實英國的憲制歷史充滿了迂迴曲折的發展,很多典型英國的事物,都需從歷史發展去了解,BBC就是一個很典型的英國事物。很多視為關乎公眾利益或慈善事業的機構,都會以英皇特許的方式制定成立,以示其超然獨立於政治爭議之外。但大凡涉及公眾付款的機關,必然受到國會的監管,BBC的特許狀賦予該公司向居民徵收牌費的特權,所以BBC每隔十年八載就會有一次所謂“Charterreview”「特許檢討」,由當日的政府主持公眾諮詢及公開檢討,以決定這個「特許」應否繼續下去。我們訪問的時候,正值二○○三年展開的檢討完結,出版了白皮書的時候。白皮書所得的意見是,七成五的受訪者認為BBC應繼續享有特許,並徵收牌費,而不是改以立法或其他方式營運。

同時,牌費徵收的數額,也受到國會監管,每年由當日的政府以頒令的形式向下議院提呈,下議院無權更改,但有權否決,若遭否決,或有遭否決的可能,那麼政府就要跟反對的政黨和國會議員談判,尋求妥協方案了。香港的議員覺得這些監管的方式過於迂迴,為何不用更直截了當的方式進行?一個原因,就是監管的方式強調監管的基礎,及為監管的範圍定限:國會監管的權力是基於皇室透過特許向人民徵費,所以徵費的多少只有國會能批准,但設立BBC及BBC的編採營運獨立,則不受國會干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