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科案 廉署高官延遲保護證人申請

先科案 廉署高官延遲保護證人申請

【本報訊】先科國際前主席及兩名律師等人涉妨礙司法公正案,昨於區域法院續審。廉署一名職員負責保管案中關鍵文件,即女職員參與證人保護計劃的諒解備忘錄,他昨在庭上表示由於公事繁忙,以致在女職員簽妥備忘錄後3天,才將文件交予處長審批。

因入槍械訓練營

廉署高級調查主任勞發耀表示,他任職廉署總槍械訓練主任,同時屬證人保護小組組員。他在04年7月13日讓女職員簽妥備忘錄後,便需為一連3天的槍械訓練營作準備,所以一直未有機會將備忘錄交予當時的執行處處長陳德成審批,以致女職員在同月16日,即第四被告艾勤賢已於高等法院為她申請人身保護令後,才正式被納為受保護證人。
另外,勞在盤問下承認女職員所面對的危機被批為低水平,不過,他強調案件的嚴重性亦為考慮證人是否適合受保護的原因之一。
案件編號︰DCCC29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