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產商售賣樓花和現貨樓都發現有造市之嫌,令買樓者受損,消委會應政府要求制訂了一份「一手住宅物業買家須知」,詳列十八項消費者買樓應該要做的事,以拆解地產商或地產代理所設的陷阱,做個精明新業主。
消委會稍後會以單張方式印製該份須知,日後會夾在地產商的售樓說明書中,一併分發給準買家。須知共有十八項,主要提醒消費者買樓一定要靠自己,不要輕信地產商或地產代理,例如要查閱同類物業最近交價,不要輕信樓價正上升之言。
要留意買家須知
地產商或代理解釋或保證的重要事項,買樓人士應要他們書面寫在臨時及正式買賣合約中,成為合約條款。不要與地產商委託同一名地產代理或律師,否則發生利益衝突時,代理或律師未必能夠保障買樓人士的利益。
本報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