連戰的內褲 - 李登

連戰的內褲 - 李登

老派人說書法是個人衣冠。字要是寫得歪歪扭扭,我說就成了內褲,見不得人。連戰的毛筆字,寫寫日記家書不打緊,卻決不能給別人題字。哪有把自家內褲脫下來掛在人家客廳的道理。既是敝帚,就得自珍,束之高閣才是。
可憐連戰倒欠了點自知之明,跑到大陸去竟然四處題字。又不是孫悟空掉落如來佛祖的五指山上,幹麼要撒泡尿立此存照?撒了一泡,再一泡,又一泡。你看他握筆的樣子,光用食指大拇指揑住筆桿,正是日本人握筆的方式,難怪字寫得軟而無力,變成春蚓秋蛇。

要命的是他簽自家的名字,那「戰」字居然用簡體「占戈」。哪怕你是王羲之,一用簡體寫毛筆字,正好比身穿Armani時裝,腳下卻是一雙破木屐,怪相。還有他把日子寫得不中不西,非驢非馬,我說就像駱駝。
換了劉德華,誰會吱聲。他愛寫字題字,他的字好比他的內褲,粉絲當然不管穢潔都叫好,都恨不得他贈一兩件掛在家裏呢。他賣藝,並非賣字,又何必笑話他。
損友某說,許多大明星的書法也太差勁,有類文盲。那簽名跟小孩塗鴉一樣,當然比不上連戰的內褲。「簡直是衞生巾。」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