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顧會拍板 計算方式再商議<br>修例將佣金納入工資

勞顧會拍板 計算方式再商議
修例將佣金納入工資

【本報訊】本港逾六十萬透過工作賺取佣金的員工,他們在《僱傭條例》下應有的權益將失而復得。勞工顧問委員會勞資雙方昨日原則上同意,將「佣金」納入「工資」之內,用以計算員工的假日薪酬、年假薪酬、代通知金、年終酬金、產假薪酬及疾病津貼。但計算方式則需再作商議。 記者:譚暉

觸發勞工處修改《僱傭條例》中工資定義的起因,是終審法院早前以佣金不包括在假期補薪為由,裁定健身公司菲力偉一名前僱員追討假期欠薪敗訴。勞工處徵詢律政司意見,所獲法律意見認為,終審法院的裁決不單止影響員工計算假期補薪,甚或一併影響員工日後追討代通知金、年終酬金等福利,有違《僱傭條例》的立法原意,遂開始修例工作。
勞顧會昨日召開特別會議,會後資方代表劉展灝表示,電器、電子、汽車、進出口、零售業及地產界的商會,由於所聘員工多數是以底薪另加佣金出糧,因此較關注這次修例。他說,僱主團體原則上同意修例,並認為以員工過去一個月的佣金收入,作為計算工資總額的基礎,是行之有效的計算方式。據悉,勞工處提交的文件,亦建議使用這項計算方式。

60萬打工仔受惠

另外,劉展灝亦指,鑑於地產代理若完成一宗豪宅買賣,即時可獲一筆可觀佣金,地產界亦對此極表關注。
然而,勞工界則持不同意見。勞方代表葉偉明表示,由於不同行業員工發放佣金的方式不同,勞方建議除了用過去一個月的佣金計算之外,亦應同時容許用員工過去一年的佣金收入,以計算工資總額;以金額較高者為準。他說,若修例將有逾六十萬名賺取佣金的員工受惠,其中以從事零售、貨櫃車、旅遊、金融、保險業員工佔大多數。
勞工處則表示,將在下月再次召開勞顧會特別會議商討事件,並強調這次修例並無意為員工訂立新的權益,只為不折不扣反映《僱傭條例》的立法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