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懷胎三月並育有一名三歲女兒的文員,身懷逾一萬元,於百貨公司盜取約四十件嬰童服裝用品,被便衣保安監視揭發,她聲稱既要照顧女兒,又可能有流產之虞,因一時貪心及家庭壓力下犯案。女文員昨在沙田裁判法院承認盜竊罪,裁判官斥其行為不負責任,認為她需要接受心理輔導,將案押後判刑。 記者:戴國輝
三十六歲被告林淑儀,控罪指她於本月十五日,在沙田正街新城市廣場西田百貨內,盜去約四十件嬰童襯衫及內褲,另有奶樽擦等嬰兒用品,並偷去牛扒、杯麵等食品,價值共二千八百四十二元。
裁判官認為本案與一般店舖盜竊案不同,案情顯示被告恍如搜掠百貨公司,亦不認同被告是一名負責任的母親,被告不能以家庭壓力為由犯案,將案押後至下月十九日,待索閱感化官、社會服務令及心理醫生報告始判,其間被告准以現金五百元保釋外出。
身懷萬元 二樓偷到三樓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與丈夫育有一名三歲女兒,她現時懷孕,醫生指她身體狀況欠佳,有流產的危險,被告既要承受家庭壓力,亦因一時貪念犯案。被告丈夫知悉她犯事感到十分失望,但現已原諒她,昨亦到庭以示支持。被告曾聯絡社工尋求協助,她在原公司工作八年,從事文員一職,若她被判監禁,可能會失去工作,望能獲得輕判。
案情透露,兩名便衣保安員在西田百貨二樓巡邏,發現被告推着一輛手推車,從不同貨架將多件嬰童服裝放進一個黃色膠袋內,被告其後行至三樓,再將多款食物塞進膠袋,便衣保安人員一直跟蹤,並在百貨公司門外截停被告,向她表示已報警,被告要求保安給予一次機會。警員接報到場,將被告拘捕,當時她身懷一萬三千元現金及一張信用卡,警誡下承認指控。
案件編號:STCC40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