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女友與夫有染 先互罵後毆鬥<br>醋婦找晦氣反遭咬甩耳珠

疑女友與夫有染 先互罵後毆鬥
醋婦找晦氣反遭咬甩耳珠

【本報訊】五旬醋婦得悉丈夫在內地「包二奶」後,又懷疑他與一名女鄰居有染,因而常起爭執。女鄰居終忍無可忍與醋婦毆打起來,更以菜刀威嚇,並將醋婦的左耳垂咬至脫落,被控傷人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名,她昨在區域法院承認控罪,醋婦已分居的丈夫亦不值妻子所為,到庭支持襲擊妻子的女被告。

彭楚盈伏屍同一大廈

區域法院暫委法官郭啟安指,雖然女被告丘杏媚(四十九歲)並非蓄意傷害事主,卻造成永久殘缺及傷害,在她身上留下永不磨滅的烙印,所以拒絕辯方大律師為被告提取社會服務令報告的要求。案件現押後至下月八日,等候背景報告判刑,其間被告還押監房看管。法官特別要求控方在判刑時提供顯示事主傷勢的照片,又或傳召事主出庭。
根據案情,被告與事主鄧玉蘭(五十歲)本同居於發現模特兒彭楚盈骸骨的油麻地華德大廈二樓,事主後因與丈夫的婚姻出現問題而搬離上址。案發於去年五月四日,當時事主返回華德大廈與已分居的丈夫商討家事,但在經過被告的家門外時,突與正在準備晚飯的被告發生口角。被告接着拉開鐵閘並隨手拿起菜刀恐嚇事主。
案情續指,被告雖然沒有用菜刀襲擊事主,但以口咬傷事主的右臂及左耳,事主的左耳垂更被咬去一部份,事主亦作出反擊,咬傷被告前臂。事主遇襲後被送往醫院救治,不過因左耳垂被咬掉的部份已壞死,不能進行接駁手術。

辯方稱被告為保名聲

辯方大律師求情時為被告與事主丈夫鄧國華(譯音)的關係作出澄清,她強調二人並非如事主所想有不尋常的男女關係,由於被告本身與丈夫擁有一個大好家庭,所以對貞節及名聲十分重視,才因一時衝動而犯下本案。大律師又指,事主的分居丈夫亦不值她所為,丈夫形容事主是一名報復心及疑心重,又脾氣壞及霸道的人,他指事主與被告本為朋友,因發現被告與丈夫二奶相識,又見到被告與他有傾有講而心生妒忌,才令雙方關係惡化。
案件編號:DCCC1201/05

傷者鄧玉蘭的分居丈夫昨亦有到庭旁聽。梁祖彝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