爭領遺體辦喪禮官司和解

爭領遺體辦喪禮官司和解

【本報訊】七旬影樓東主姚蘇因老伴去世,卻遭她的印尼籍姪兒入稟爭領遺體,事件纏擾一個多月,昨日東主與姪兒各讓一步,同意在死者墓碑、訃聞及花圈加上「姚門」兩字,整個佛教儀式喪禮安排由姪兒負責,惟姪兒堅決不承認兩老關係,東主稱讚法官「做了一件好事」,法官亦表示希望事件不要再生枝節,否則對死者不敬。
七十八歲姚蘇為「琳琅攝影院」東主,其同居四十七載的老伴林佩芳於今年二月底去世,林的五旬姪兒林永嘉上月初隨即入稟爭領遺體,要姚交出林的身份證。
其後法院裁定姚蘇勝訴,毋須交出林佩芳身份證,但姚透露,他兩度持林的身份證到醫院取遺體卻不得要領,姚指遺體已開始腐化,遂急於向法庭尋求指示,希望可親自處理林的後事,姪兒昨日派律師代表出席。

暫委法官好言相勸

雙方初時爭持不下,負理本案的高院暫委法官陳江耀苦口婆心相勸,表示要先處理好遺體事宜,遺產事情留待將來處理,法官說:「我都係人,斬手指都會流血,明白你(指姚)嘅感受。」又說:「若尊重姑母,但她得不到受尊重的喪禮,致屍體發臭,亦是不孝。」
案件編號:HCMP43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