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中文大學一名二十七歲男生,於去年除夕夜在荃灣海濱花園平台,涉嫌利用鋁質晾衫棒駁衣架伸上一樓單位窗口,意圖撩女性內褲及胸圍,被巡邏警衞發現,男生否認一項入屋犯法罪,昨日在荃灣裁判法院審訊,裁判官不接納被告警誡供詞呈堂,並將原本的企圖偷竊罪修訂為意圖偷竊,辯方申請重召控方證人作供,案件押至下周四續審。 記者:陳浩義
被告劉家昌,中文大學一年級男生,被控於去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在荃灣怡康街海濱花園入侵海昇閣一樓某單位,意圖偷竊該單位內的物品。
任職會計的中年女戶主供稱,當日凌晨十二時許,她在家洗澡後,將洗淨的胸圍及內褲用衣架掛起拿到電腦房窗口晾乾,她上網瀏覽一會便往睡房睡覺,至凌晨一時半,警員按門鐘查問有否遭人偷內衣褲,她回望房間見衣物仍在,但警員指稍後會有便衣警員上門調查。
長棒接駁衣架
海濱花園高級警衞葉建成(譯音)供稱,案發日凌晨一時許,他巡至海昇閣平台附近,發現被告站在花槽旁石壆上,右手持着一支長棒伸起,且兩度蹬腿,向上「撩吓撩吓」,他趨前察看時,被告亦發現他,連隨將手中鋁質長棒前端以膠紙綑綁的衣架屈下,棄於花槽邊,隨即跳下石壆轉身想走,他喝止被告:「唔好走,你做乜嘢?」被告回應:「唔講得唔得!」
葉續供稱,他上前觀察,發現對上一樓窗口掛有女性內褲及胸圍,便透過對講機通知警衞室報警,被告此時踢到地上一卷膠紙,在葉查問下,被告承認屬他所有。
指在平台拾獲
警員黃成偉(譯音)當日接報到場調查,看見被告神色慌張,不時顫抖,遂以爆竊罪名拘捕被告,警誡下,被告表示一時好奇及貪玩,要求給予機會,又指數月前曾在該處偷過胸圍用來手淫。
警員續稱,被告指該支長四呎的白色鋁質晾衫棒,是上次在平台拾得,然後收藏於海觀閣附近花槽,衣架是當晚拾獲,膠紙則在家中取來。
案件編號:TWCC143/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