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例堵塞走私淡水魚

修例堵塞走私淡水魚

【本報訊】政府強調會成立跨部門小組進行調查,杜絕不法分子在長沙灣魚類批發市場偷運沒有衞生證明的走私淡水魚到港發售。

海陸空邊界檢查

衞生福利及食物局常任秘書長陳育德承認目前沒有針對活魚售賣的法例,即使沒有衞生證明文件的魚產,只要驗出無問題也可入口批發零售,但當局應允盡快修例堵塞漏洞,然而最快也要今年八、九月才能完成法例初稿。
在昨日的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會議上,政府官員向議員交代有人涉嫌走私淡水魚的事件。衞生福利及食物局資料顯示,在過去十二個月,食物環境衞生署發現魚類產品含有致癌物孔雀石綠共四十宗,而從今年一月至今,共有七十六宗從內地進口的淡水魚未有附上由內地部門發出的衞生證明書。
海關助理關長周廣稱,該部門在海陸空邊界檢查進口魚產,防止沒有「載貨艙單」的魚產入口。即使魚產附有載貨艙單,如果海關人員發現魚產來源有可疑,他們也會知會食環署再作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