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間財務機構的九名前職員,涉於在職期間替財務公司查閱客戶機密資料以助追債,其中花旗銀行及中國銀行兩名前職員,早前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串謀非法取用電腦罪,律師求情指兩人沒有收取利益,裁判官宣判時指斥他們違反誠信,其中一人更屬於銀行防止欺騙組成員,案情嚴重,各判囚六個月。 記者:陳美琪
兩名被告為謝日開(三十二歲)及錢志偉(三十三歲),案發時謝任職花旗銀行內部防止欺騙組行政成員,錢任中國銀行的客戶服務代表。控罪指兩人於○二年至○五年八月,分別串謀收數公司董事盧寶順及BennyHung取用屬於其前僱主的電腦,目的在於使其他人不誠實地獲益。同案另一被告,永亨信用財務前初級文員何翠儀,早前被判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及罰款一萬元。
兩人在銀行任職期間,獲授權進入銀行負責保存及管理客戶資料的電話系統,包括客戶最近的聯絡地址、電話號碼及銀行戶口概況。銀行已訂立政策,嚴禁以私人或與業務性質無關的理由查閱資料。
未婚妻到庭支持
謝認識盧及Benny達十四年,於○二年開始為兩人查閱資料約二十七次,錢則在加入銀行前,曾與Benny共事,亦為對方查閱資料十至二十次。
辯方律師求情表示,兩人已感後悔,對於裁判官指摘他們違反誠信,律師指兩人未有收取利益,只跟朋友指示。謝的代表律師續稱,他由九二年加入花旗銀行,由初級文員逐步晉升至行政人員,負責幫助警方及政府部門破案,上司亦指他勤奮及有責任感,但承認低估事件的嚴重性。謝透過律師向法庭呈上親自撰寫的求情信,表示對不起家人,而十九名同事亦執筆求情,對事件表示難過,又指他預算於年尾迎娶的未婚妻昨亦到庭表示支持。
案件編號:KCCC1954,195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