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馬會與工會之間的糾紛不斷。一名有份組織香港賽馬會僱員工會的馬會員工,於去年七月遭資方以「多次遲到」為由解僱,該員工不服氣,入稟勞資審裁處控告馬會不合理解僱。
馬會稱解僱非因參與工會
香港賽馬會僱員工會理事長李健文表示,他於○三年加入馬會做兼職電話投注員,其間組織工會,並曾代表員工與管理層見面。直至去年七月,卻被馬會以「多次遲到」為由解僱。他承認工作曾遲到,但並無牴觸馬會規定的上限,即連續四個月內、每個月遲到逾三次、每次逾十六分鐘。因此,他相信解僱是與他的工會活動有關。
現正報讀副學士課程的李健文說,曾向勞工處投訴,質疑解僱與工會活動有關,但勞工處指證據不足。他已向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盼推翻勞工處的決定,並入稟勞資審裁處控告馬會歧視工會及不合理解僱。
李健文表示,高院及勞資審裁處將分別於本月二十六日及二十八日進行聆訊,他希望可以討回公道。馬會發言人接受查詢時表示,馬會不會因為員工參與工會活動將之解僱,並強調馬會員工可自由參與工會,至於李健文被解僱則涉個人原因,馬會不會公開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