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侍應騙31萬綜援金候懲

女侍應騙31萬綜援金候懲

【本報訊】一名中年女子,隱瞞在壽司店當女侍應,向社會福利署訛稱無工作收入,四年間騙取綜援金三十一萬元,她被揭發後到警署自首,聲稱薪金不足夠生活,昨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承認八項欺詐罪名,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七日,等候背景報告判刑,期間被告須還柙。
被告潘梅花(三十八歲),報稱侍應,被控八項以欺騙手段在銀行紀錄內促致記項罪,指她於九五年三月至九九年二月間,虛假地向社署表示沒有工作及收入,從而騙取綜援金,促使在銀行的紀錄內記入記項。控方現只檢控部份罪名,故八項控罪中,只牽涉約五萬八千元。

到警署自首

案情指,社署在覆檢過程中,發現被告漏報名下四個戶口,其中有戶口被用作收取薪金,而她亦無透露有工作收入。其後社署調查證實被告九二年起在「元祿壽司」工作,被告自九五年開始,四年間多收了三十一萬元綜援金,她於去年三月到警署自首。
案件編號:KCCC229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