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行小說 書名頻再用

流行小說 書名頻再用

唔怕生壞命,最怕改壞名。出書改名最緊要貼題,精確簡潔表達內容主旨,給讀者具體印象。不過出版商和作者對書名很多時創意有限,美國很多流行書的書名都循環再用,有新書的書名,過去更曾有幾十本書用過。

美國小說作家格雷厄姆(HeatherGraham)新書寫佛羅里達州(Florida)的海盜和兇殺驚險故事,書名就叫《TheIsland》(海島),但翻查紀錄,原來已有幾十本書用過這書名,包括《大白鯊》原作者本奇利(PeterBenchley)的一本驚悚小說和另一名作者撰寫的兒童書。

數十本名《TheIsland》

愛情和懸疑小說這類流行書,美國一年不知出版了多少本,很快讀者就沒有印象,所以書名循環再用的情況特別多。《MySister'sKeeper》(姊妹守護者)這書名,至少有七本講親情的書用過。
自傳用完再用的書名,有《MyLife》(我的生活),美國前總統克林頓(BillClinton)和籃球巨星「魔術手」莊遜(MagicJohnson)都用過。海倫凱勒(HelenKeller)《TheStoryofMyLife》(我的一生)的書名,至少有另外三本自傳用過。

書名不能申請版權

書名本身是不能申請版權的,不過曾有人想獨霸書名。出版人彭茨勒(OttoPenzler)九十年代初準備出版一本叫《AGoodDaytoDie》(死亡吉日)的書時,有另一作者的律師曾想禁制他們,但當彭茨勒發現對方的書出版前已有十三本書用過同一書名後,反問「你是從哪一位作者偷來那書名的?」那律師之後就再也沒有找他。
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