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兩次坐牢 出獄後再犯案<br>非禮13歲校服女生青年候判

曾兩次坐牢 出獄後再犯案
非禮13歲校服女生青年候判

【本報訊】一名自認曾非禮五十九名女性的年輕男子,兩度因性侵犯校服女生判刑,卻於出獄後重複再犯,在居住的葵盛西邨威迫一名十三歲校服女生替他手淫,該名色魔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非禮罪,法官認為案情極為嚴重,質疑控方為何不將案件提交高等法院審理,現將被告還押小欖精神中心至本月二十八日,等候精神及心理報告判刑。

帶往樓梯擁抱女童

任職運輸散工的二十七歲被告張國業,承認於今年一月二十五日,在葵涌葵盛西邨一大廈天台非禮一名十三歲中二女生。暫委法官麥健濤獲悉被告曾於○一及○三年干犯同類罪行,並向控方查問案情後表示,被告在三宗案件中均向穿着校服的女生埋手,之前兩次更曾使用𠝹刀威脅受害人,質疑控方為何不把案件提交高等法院審理,控方表示,曾就案件的審訊地點作詳細考慮,鑑於區院最高可判處七年監禁刑罰,故相信本案適合在區院處理。
控方案情指,居於葵盛西邨的被告於案發當日約下午五時,尾隨放學回家的受害女童進入電梯,當女童打算走出電梯時,被告突然從後捉着女童頸項,帶她到該大廈二十五樓與天台間的樓梯,然後擁抱女童。被告繼而要女童選擇「我摸你定你摸我」,女童迫不得已下,選擇撫摸被告,被告隨即捉着女童的手兩度為他手淫。

透露曾非禮59女性

被告在完事後着女童不要將事件公開,更相約她於兩日後在屋邨附近一巴士站見面,女童返家將事件告知母親,並報警求助。警方按電梯內閉路電視的圖片,於二月二十八日在該屋邨拘捕被告,他於警誡下表示,案發前數星期曾見過女童,案發當日再見到她,決定尾隨進入電梯。
根據資料,被告曾於○一年八月及○三年五月,在蘇屋邨非禮一名十一歲小六女生及企圖非禮一名十二歲中一女生。被告曾向專家透露在案發前已曾非禮五十九名女性,雖然專家指被告並無精神病,但患人格錯亂,對年輕校服女生有特殊性癖好。曾處理被告的兩名法官先後形容他為「心理變態」及「極度危險人物」,而被告就該兩案相繼被判入獄兩年及二十八個月。
案件編號:DCCC2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