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大型連鎖超巿完全漠視港人的健康,接連被揭發售賣過期食品;上月底記者於慈雲山鳳凰新村惠康超巿,發現售賣過期五天的冷藏鮮蝦雲吞麵。醫學界人士指出,近月本港氣溫持續上升,潮濕炎熱,過期的冷藏食品容易變壞發霉,超巿售賣過期食品根本是置消費者健康不顧。
記者於上月二十九日巡查慈雲山鳳凰新村惠康超巿,發現雪櫃上擺放一包過期的一百五十五克裝「灣仔碼頭廣東鮮蝦雲吞麵」,售價每包為十九元九角,而標籤上列出的「此日期前最佳」(BestBefore)為三月二十四日,換言之,鮮蝦雲吞麵過期了五日,超巿照賣如儀。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表示,該等冷藏鮮蝦雲吞麵保質期比較短,必須存放在攝氏四度以下的雪櫃內,但是雪櫃溫度有可能改變,而消費者將食品拿出檢視等,出現溫差下有關食品潛在變壞的風險也會增加;再加上鮮蝦雲吞麵過了保質期,食品營養價值不但流失,更可能滋長了細菌變壞。
潮濕炎熱易生霉菌
勞永樂醫生續稱,近日天氣潮濕炎熱,最適宜霉菌生長,故過期的麵食容易滋生霉菌,一旦分泌出黃曲霉毒素,會傷害食用者的肝臟及腎臟,長遠更會致癌。
現行的《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及標籤)規例》,預先包裝食品需要列明有效食用日期,任何人在標示的「此日期前最佳」日期之後將食品售賣,證實不宜供人食用,一經檢控定罪最高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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