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在立法會《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多位立法會議員關注執法人員向涉嫌參與犯罪活動的律師進行截取通訊,會一併截取其他與案無關的客戶資料,有違法律專業保密權,他們要求當局應規限執法機關只可截取有關律師與參與犯罪活動的客戶通訊。
律政司國際法律專員溫法德昨日出席上述會議時指出,若律師涉及客戶犯罪活動,有關法律專業保密權便不獲接納,「例如有客戶向律師諮詢法律意見作為進行欺詐罪行,就算律師不知情,有關律師的談話便不獲法律專業保密權保障。」
客戶無辜被截聽
多位議員對此表示憂慮,認為這侵犯法律專業保密權,公民黨立法會議員余若薇指出,就算律師涉及客戶犯罪活動,執法機關不能一併截取有關律師與其他與案無關的客戶通訊,「執法機關喺律師樓同律師屋企裝偷聽器,連其他無涉案嘅客戶都一併被截聽,咁做好危險」。
法官應自動連任
另一公民黨議員湯家驊強烈要求,當局應規限執法機關只可截取律師與參與犯罪活動的客戶通訊,他又建議負責審批秘密監察行動的小組法官應由首席大法官決定其連任,或者自動連任,毋須由行政長官決定,以免增加有關法官的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