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單親婦人三年前往九龍胸肺科診所求醫,診斷為肺結核病,並接受為期半年治療,未見好轉,她找私人醫生診病,證實患了末期肺癌,她認為胸肺科診斷疏忽,因延醫致病情惡化,昨入稟高等法院向律政司代表的衞生署署長索償。
原訴人蔡女士現年四十八歲。入稟狀指,原訴人○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在九龍胸肺科診所接受治療,但因醫療疏忽,導致其身體受損,故入稟向律政司代表的衞生署署長索償。
蔡女士昨表示,她於○三年往九龍胸肺科門診求醫,經X光檢驗左胸有陰影,醫生指她肺積水及有肺癆等病徵,需接受藥物治療,她按指示服了半年藥物,同年十一月完成療程。
醫半年竟不知惡化
但三個月後複診時,醫生指她右胸有新陰影,轉往九龍醫院治療。蔡女士指其後因病情未見好轉,○四年中尋求私人醫生診治,經電腦掃描後,證實患了末期肺癌。她含淚表示「我喺門診部醫病半年,不斷複診同照X光片,無理由佢哋發覺唔到病情惡化!」
她指一名腫瘤科教授曾說,若早半年可以幫她,情況不會這麼差!她事後去信衞生署投訴,署方回覆對其病情已作適當轉介服務,她感不滿遂尋求法律援助。
蔡女士離婚後與一對子女同住,因早前進行化療注射了二十五支針藥,每針花數千元,現積蓄用盡,希望可獲醫療費及生活費等賠償。
案件編號:HCPI30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