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現行食物標籤法未有規管預先包裝蔬果,華潤萬家超巿出售的蔬果自行貼上保質期,惠康只列出包裝期;至於百佳則走法律罅僅標示價錢,惹來巿民炮轟百佳的預先包裝蔬果既沒註明保質期,更割價促銷發霉菜。消委會表示,超巿售賣預先包裝蔬菜大行其道,政府應修例規管預先包裝蔬果必須列明保質期,以保障巿民健康。 記者︰蔡朗清
黃太向本報投訴指出,她於上月二十三日在荃灣麗城花園百佳超巿購物時,發現超巿以特價促銷預先包裝、但已發霉的露筍(二百二十五克裝),由原價十七元九角,減價至九元九角,「啲露筍發晒霉,咁都拎出嚟賣。」黃太不滿說,經常發現該超巿售賣一些不新鮮及變壞的預先包裝蔬果,標籤上又沒有列出任何保質期。
「起碼都有個包裝日期」
記者接報到現場視察,發現冷藏櫃擺放着投訴人所指的發霉露筍;另外,百佳售賣的預先包裝蔬果,均未有標示任何包裝日期或保質期。
消費者委員會副總幹事劉燕卿指出,現時超巿售賣預先包裝蔬果大行其道,惟巿民購買該等包裝蔬果,未能像在街巿購買散件一樣可逐件檢視質素,故大大增加購入變壞蔬果的機會,故超巿有責任標示有效食用日期。而百佳銷售的預先包裝蔬果,未列出任何包裝或保質期實在不可接受,「起碼都有個包裝日期,巿民都知道啲菜擺咗幾耐。」
劉燕卿認為港府應修改現行的《食物及藥物(成份組合及標籤)規例》,規管預先包裝的蔬菜須列明有效食用日期。她又建議消費者若未能確定超巿售賣的預先包裝蔬果是否新鮮,倒不如到街巿購買,可隨意檢查清楚才購買。
全民健康動力主席勞永樂醫生指出,超巿走法律罅減價促銷發霉蔬菜,做法不負責任,巿民為求自保檢視清楚才購買。
百佳:每日會派員檢查
百佳回應稱會加強檢查,而蔬果屬有生命的產品,會慢慢成熟,故超巿每日會派員檢查有關蔬菜的質量是否合乎標準。而根據現行標籤條例,新鮮蔬果不需標示包裝日期或有效食用日期。
食環署稱,根據《公眾衞生及巿政條例》,任何人售賣的食品經證實不適宜供人食用,一旦被檢控定罪最高罰款五萬元及人獄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