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向受助狗場發放募捐款項<br>寵愛行動被指剋扣善款

拒向受助狗場發放募捐款項
寵愛行動被指剋扣善款

【本報訊】近期高調籌款的團體「寵愛行動」,一直遭詬病非慈善機構而接受捐款,又無法提交清晰賬目。上月初被該團體安排接受採訪的無牌流浪狗場場主胡劍雄昨稱,該組織行政總監嚴志誠拒絕向他發放善款,又強迫他交出狗隻。嚴回應時強調,善款全用作幫助流浪狗,並聲稱本月內會向稅務局登記成為慈善機構。 記者:黃偉駿

靠綜援維生、在元朗洪水橋狗場養了六十九頭流浪狗的胡劍雄表示,自從上月初獲寵愛行動安排傳媒前來採訪後,他得悉不少市民均向該團體捐款幫助狗場。然而,嚴只兩度捐狗糧給他的狗場,每次為數三十至四十包,另安排了一次獸醫為狗隻檢查,估計共花費一萬元。胡指,嚴曾提出很多無理要求,包括要他在短期內將狗隻清洗乾淨,及把部份狗隻交出,否則不再送狗糧給他,又威脅通知漁護署派員把狗隻捉走及人道毀滅。

稱將退還捐助者

胡說已停止接受寵愛行動幫助,其狗場正接受另一動物組織「樂康會」幫助,並將部份狗隻送交其他狗場看管,稍後會陸續安排剩餘狗隻植入晶片及絕育,費用由樂康會負責。
寵愛行動行政總監嚴志誠強調,其組織是非牟利註冊團體,善款全部用作幫助流浪狗,例如早前被發現慘遭截去四肢的唐狗PanPan。他說為胡籌得款項約二萬一千多元,自從胡表明「絕交」後,他已將部份餘款退還捐助者,其餘則會用作幫助其他狗隻。嚴重申並非「剋扣」善款,只是胡的狗場衞生惡劣,又一直延誤清潔及不肯交出患病嚴重的狗隻,才希望藉此強迫他改善。
不過,曾到該狗場視察的愛護動物協會發言人指,狗場衞生非太惡劣。

話你知:註冊社團賬目不公開

律師梁永鏗表示,「慈善機構」要向稅務局登記,事前需提交足夠文件接受審批;根據《稅務條例》第88條,市民若向慈善機構捐款,報稅時可將有關捐款申請扣除。至於「非牟利註冊團體」,其實是指向警方申請的註冊社團,加上不是有限公司,故此毋須公開其賬目運作,所以市民向他們捐款,並不能申請免稅。
不過,梁永鏗指無論是慈善機構及非牟利註冊團體均缺乏法律監管,兩者最大分別只在於有否向稅局提交賬目,「話就話係做善事,其實兩者嘅主席或者高層,一樣可以係高薪厚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