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入境處前高級事務助理到醫院探病期間,以手提電話偷拍女訪客裙底春光,被判擾亂秩序行為罪成罰款三千元,其後處方對他採取紀律行為,勒令提早退休,前助理認為判罰過重及程序不公,未有全面披露特權資料,昨入稟高等法院申請司法覆核,尋求推翻處長之決定。
申請人梁達新,三十四歲,九三年入職,至九八年晉升為高級入境事務助理。他於○四年十月二十六日到明愛醫院探望患癌病的母親時,以具攝錄功能的手機,偷拍二十七歲女訪客裙底,結果於去年四月被判在公眾地方作出擾亂秩序的行為罪名成立,原判罰款一千元,後控方以刑罰太輕提出覆核,改判罰三千元。入境處處長對梁採取紀律處分,於今年一月勒令梁提早退休。
案件編號:HCAL4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