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級燒傷」傷及真皮層

「二級燒傷」傷及真皮層

養和醫院整形外科中心金醫生昨晚拒絕評論觀塘貨櫃噴火燒傷工人事件,但指皮膚燒傷程度按嚴重性分成四級,當中「二級燒傷」是指傷及真皮層深層、部份皮膚更可能因嚴重燒傷壞死,醫生需即時切除壞死皮膚,避免傷口受細菌感染,若處理失當可引致傷口發炎,嚴重更會引致敗血症,影響身體器官、甚至出現器官壞死。
金醫生續稱,現時醫學界有一條計算燒傷傷者生存機會的方程式,即「以皮膚燒傷總面積,加上傷者年齡」的總和計算,若總和超過100,理論上傷者的生存機會較低。
其實一般而言,火警意外中遭火燄燒傷之傷者其受傷皮膚面積愈大,皮膚燒傷程度愈深,生存機會亦相對降低。

燒傷生存機會方程式:

皮膚燒傷面積+傷者年齡=總和
(若總和超過100,生存機會降低)
例子:事主50歲,燒傷皮膚面積60%
總和是50+60=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