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色情資訊氾濫,反色情暴力資訊運動昨發表○五年度傳媒生態調查報告顯示,受訪的學生、社工、教師、家長,對傳媒報道失實、渲染色情和侵犯私隱的不滿較以前嚴重。負責調查的成員指,受訪者對在尖沙嘴警察槍擊案後,傳媒貼身追訪殉職警員梁成恩未婚妻的做法感不滿。此外,約七成受訪者認為影視及娛樂管理處及相關政府部門監管不力。
該團體在去年十二月成功訪問了六百零二名學生、家長、教師、社工及其他市民。以十分滿分計,受訪者給予傳媒的平均分為五點六分,四成人給予五分或以下,反映受訪者認為傳媒表現屬一般。兩成受訪者認為傳媒功能是「散播不良資訊」,認為傳媒能「監察政府」的比例僅得一成。分別有45%及43.4%受訪者不滿傳媒報道失實或誇張、40.4%批評傳媒渲染色情、36.9%指傳媒侵犯私隱問題嚴重。
大部份僅罰數千元
團體成員蘇艷芳昨在記者會舉例指,尖沙嘴槍擊案後,傳媒追訪殉職警員梁成恩未婚妻張玲芝,令她本人、同事、家人受困擾,部份傳媒千方百計跟蹤名人、利用高科技器材偷拍藝人,甚至其垃圾都不放過,行為令公眾反感。她指出,五成受訪者最不滿雜誌報道,其次是四成人不滿網上遊戲。該團體召集人林強高舉一本娛樂雜誌指,雜誌封面標題為一句粗口,「就算屋企人唔買,小朋友經過報攤都會睇到」。他又指部份周刊經常刊登女星裸體照,但由於沒有「露點」,多不會違法。「其實呢啲所謂一級刊物,已經去到二級尺度」。
林強表示,現時淫褻及不雅物品審裁處對不良傳媒判罰過輕,大部份判罰款項都是約數千元,「當本雜誌每星期賣到二、三萬本,罰幾千蚊咁少,等於鼓勵傳媒印多啲不良資訊」。調查顯示,36.4%受訪者認為應將重犯的媒體之罰款數目增倍,33.4%認為應將罰款數目跟刊物銷量掛鈎。此外,團體另一名成員陳燕萍指出,網絡遊戲同時充斥暴力或色情成份,但許多連鎖便利店均可向青少年出售網絡遊戲卡,情況令人關注。他們會將有關報告提交給工商及科技局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