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家可提出申請 最長可延期3年

買家可提出申請 最長可延期3年

在港購買物業(如商舖、寫字樓及住宅等)、簽租約或買賣股票等,政府所徵收的交易稅款,便是印花稅,俗稱「釐印費」,而支付印花稅俗稱「打釐印」。
根據現行條例,買家買樓,釐印費一般須在簽訂臨時買賣合約後,30日內繳清。
買家可以提出延期繳款申請,毋須費用,但條件是賣方必須是該物業在土地註冊處的註冊業主;或賣方當日購入該物業時,所簽合約已打釐印。

簽大契30日內付清

一般情況下,如延期申請獲批,買方可遲至簽樓契(俗稱簽大契,即完成交易)後,30日內才需繳付印花稅,期限最長為3年。其間若物業再轉售,獲延交的釐印費必須在簽立轉售合約後7日內清繳。不過,若交易告吹,則可免打釐印。
買家如遲交釐印費,稅局會徵收懲罰款──逾期少於1個月,罰款額為釐印費2倍;少於2個月,為釐印費4倍;2個月以上,為釐印費10倍。
當然,印花稅署署長可視乎每宗個案的個別情況,減免罰款,但最少都要罰500元。
如欲了解更多印花稅內容,可瀏覽稅務局網頁www.ird.gov.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