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民主黨兩名葵青區議員揭發房屋署十年來知法犯法,在公屋走廊外露的供水銅喉管包上不符防火安全標準的膠料,牴觸消防條例的耐火結構守則,倘若在發生火警時,會令火勢加劇及產生二噁英等有害氣體,令至少二十萬戶公屋居民生命受威脅。房委會成員王坤指房署「自己監管自己」的怪制度應取消。 記者:陸羽平
民主黨葵青區議員許祺祥和林紹輝指出,公屋單位的食水喉會伸延出走廊,而房署近年進行更換舊式食水喉工程,均使用包膠銅喉。根據政府於十年前訂立消防條例的「耐火結構守則」及「防護範圍內的火警危險」規定,喉管的外殼需使用防火及耐燃程度不少於半小時的物料。但房署於本月四日在葵青區議會上承認,市面上包膠銅喉管上的塑膠材料均不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許祺祥怒斥房署十年來漠視消防條例,罔顧居民生命及財產安全,是「有法不依,知法犯法。」他表示,現時新建的公屋如長宏邨及石籬二期均用上最新式的鋅外殼及膠內膽的食水喉管,他呼籲房署盡快檢查及更換全港公屋的包膠銅喉,停止再用有毒物料。
指「自己監管自己」
房委會成員王坤指,由於房屋條例賦予房署豁免受其他部門監管,引致出現房署「自己監管自己」的怪現象,在此情況下,公屋的屋宇裝備及消防裝備等「好容易出問題」,他希望房署盡快將監管機制納入正軌。他估計,現約有二十萬的公屋單位仍使用包膠銅喉。
房屋署助理署長(屋邨管理)黃比回應時承認,消防處確證在防火保護走廊上的銅食水管,不應包上塑膠物料。至於有些九六年前落成的公屋大廈,有銅食水管包上塑膠物料,黃比指出,這些食水管均位於非防火保護走廊位置。
房屋及規劃地政局常任秘書長陳鎮源表示,銅喉包上塑膠物料,是因為曾有居民投訴喉管滴水,而在九六年後落成的公屋,因應當時修改了的防火條例,已沒有使用包膠的喉管,他稱署方會跟進有否其他物料可以代替塑膠,或研究其他方法,解決滴水問題,並強調水管包塑膠物料對居民健康不會有即時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