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大唱片公司昨日再入稟高等法院,控告兩名網民在互聯網非法上、下載音樂檔案,並要求法庭頒令禁制兩人繼續在網上進行侵權行為。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發言人稱,明日將展開第二輪法律行動,涉及五十宗個案。
入稟追討的七大唱片公司包括新藝寶唱片、英皇娛樂(香港)、正東唱片、金牌娛樂事業、SonyBMGMusicEntertainment(HongKong)Ltd、環球唱片及華納。被告分別是林錦華及張玉芳(譯音)。
入稟狀指兩名被告為電訊盈科有限公司的互聯網服務登記者,兩人於去年十一月在原訴人不知情情況下,在互聯網非法上、下載音樂檔案,侵犯歌曲版權。今年一月,原訴人獲高院頒令,從網絡供應商獲得兩名被告資料,並於二月十七日向兩被告發出律師信,準備庭外和解,惟兩人始終沒有回應,遂興訟索償。
明有第二輪行動
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總裁馮添枝稱,首輪法律行動共有二十二宗個案,現時已就十四宗達成庭外和解,四宗因技術問題未能跟網絡供應商取得涉嫌侵權的網民資料,其餘已入稟法庭,而第二階段針對的五十宗個案,將於明日展開法律行動。
案件編號:HCA777、77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