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監會昨日公開的調查報告,未有觸及向受影響市民及警員賠償問題,有受影響市民及警員均擬考慮循民事途徑追討,不過律師指市民須證明因洩密事件引致多少實質損失,否則只以心理受影響索償較難成功。
資料遭外洩的示威常客劉山青表示不接受報告,他說事件令公眾對警監會信心盡失,當局須盡快成立新的獨立投訴警方機制取代警監會,並要求當局賠償受影響人士,「只係道歉有乜用?」他正與律師研究索償問題,但未訂出索償金額。
難證損失勝訴微
香港警務督察協會主席廖潔明透露,有警員擬索償,協會表示支持,他又批評警監會逐一向受影響市民道歉,但只透過保安局向警隊致歉做法不公平,「(警監會主席)黃福鑫同(警監會副主席)梁家傑心底裏歧視警員。」
本身是律師的立法會議員涂謹申稱,擬索償的市民可先向警監會提出要求,不過他說除非可具體證明因洩密事件引致損失的金額,如可能因此要更改電話號碼甚至搬遷,否則成功機會不大,「如果只係話心理上有憂慮,提出訴訟都未必勝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