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有才女之稱的著名女作家林燕妮,被指於去年以三百多萬元購入東涌映灣園一個住宅單位,卻沒有完成交易,遭賣家指控違反協議,昨日入稟區域法院,追討物業差價等約四十萬元損失。林燕妮表示事件因地產經紀處理出問題,她已交予律師跟進。
指地產經紀過失
林燕妮昨接受訪問表示,她去年投資東涌藍天碧海及映灣園兩個物業,並隨即出租,涉案單位是透過地產經紀入貨的第三個樓盤,她當時向經紀表明該樓盤屬「摸貨」性質,從沒打算作長期持貨,惟至交易日,地產經紀仍沒有跟進該樓盤致發生問題。
林表示因賠定連律師費等已損失五十萬元,她認為事件因地產經紀服務欠佳,沒有積極處理她的投資項目所致,她已將事件交律師跟進。
本案原訴人陳光達及李施明,被告人林燕妮。入稟狀指,涉案物業為東涌映灣園第二期高層單位,買賣雙方於去年六月協議以三百三十八萬元成交,被告先付一成定金,同年十二月二日須完成交易。
至十一月二十四日,被告發律師信通知原訴人,要取消該宗物業交易,原訴人其後於今年二月以二百七十五萬元再出售單位,原訴人認為因被告沒有履行協議,導致損失,遂入稟法院追討差價、印花稅和律師費等共三十九萬七千多元。
經常以珠光寶氣、打扮性感活躍於Ball場的林燕妮,去年中揭發僱用多時的菲傭,於半年內在其港島巴丙頓道崇寧大廈住所,偷取一百一十七萬元名錶首飾往典當,菲傭其後在區院被判監十四個月。
映灣園為東涌最大型的私人屋苑,該屋苑最大特點,為附設全港最大型佔地六十一萬方呎的園林會所,及長達一百二十米的園林沙灘泳池。
案件編號:DCCJ17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