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口供 各執一詞 齊齊卸責<br>警監會洩密報告冇人孭鑊

三方口供 各執一詞 齊齊卸責
警監會洩密報告冇人孭鑊

【本報訊】警監會二萬名投訴人資料外洩事件曝光近一個月後,警監會終完成報告,警監會秘書處負責資訊管理的女職員、承辦商EDPS系統公司及分判商對資料外洩經過各執一詞,互相卸責,警監會亦以事件可能涉及訴訟或紀律程序為由,無判定責任誰屬,但認為EDPS及分判商是導致資料外洩的直接近因。有立法會議員稱,應由獨立機構進行調查,才可挽回市民對警監會的信心。 記者:謝明明、翁煜雄

警監會昨日公布的調查報告臚列了涉事人物或機構對事件的口供,但各方對多個問題均有不同理解,被問及責任誰屬,警監會秘書處負責資訊管理的助理秘書長X女士、承辦商EDPS及其分判商香欽凌均表明非本身責任(見表)。

香欽凌曾認疏忽後收回

報告引述X女士稱,當時將光碟交給香欽凌,清楚說明光碟儲存警監會機密資料,但她並無保留有關交收紀錄,她亦一直以為香是EDPS僱員,從來不知香是分判商。EDPS則聲稱,只向警監會要求提供測試資料,強調沒有犯錯。至於香欽凌首次會見警監會專責小組時,曾承認知道有關資料屬機密性質,因一時疏忽導致有關錯誤並致歉,但他其後透過律師推翻上述言論。
警監會主席黃福鑫昨指出,由於可能涉及訴訟,現階段不宜判斷各方責任。但他稱,X女士在事件中無跟進光碟資料,有失當之嫌,建議政府應調查X女士是否有失當。他直指EDPS及香欽凌是資料外洩的直接近因,又說EDPS隱瞞與香的真正關係,令警監會一直以為香是EDPS的僱員,他不滿地說:「對於同警監會合作嘅承辦商竟然話唔知道所用嘅資料性質,呢個實在不能接受,我哋已經諮詢緊資深大律師嘅意見,考慮係唔係應該繼續使用EDPS嘅服務。」
警監會暫未接獲索償要求,但有四十二名受事件影響的市民要求見面,亦有一百六十二人向警監會表達不滿及擔憂,警監會將向二萬名受影響市民書面道歉,但暫時不會主動作出賠償。該會副主席梁家傑說,已經向保安局建議實施信貸監管,防止外洩資料被非法盜用。

議員建議獨立機構調查

不過,EDPS總裁伍健不滿報告「將EDPS同香先生擺上枱」,他指警監會成員當天前往香的公司時,聲稱是查看其電腦,但突然要求與香談話,事後更將談話內容作報告內容,剝奪了香可聘請律師在場的權利。他說,警監會成員以英語夾雜中文提問,香以中文回答,其間成員以英文記錄談話內容,事後卻無讓香確認紀錄,香當時要求一同事在場以中文記錄談話內容,並要求該同事簽署作見證,但警監會並無提及這份文件。
他又指,香不知該批資料為機密,指摘警監會將資料隨意放在接待處讓香領取,亦無要求簽收:「大家都可以做一個結論,邊個開咗個閘俾個老虎出嚟?」他表示,該公司會保留法律追究權利。
立法會保安事務委員會主席涂謹申表示,調查報告中各方各執一詞,難以評論報告是否公正持平,應由獨立機構進行調查,以挽回市民對警監會的信心。
政府發言人回應,會詳細研究警監會的報告,考慮需要採取甚麼跟進行動。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會先了解報告內容及繼續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