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案137次 官指情況嚴重<br>爛賭警認偷保釋金候判

犯案137次 官指情況嚴重
爛賭警認偷保釋金候判

【本報訊】一名服務警隊十八載的警員,因染上賭錢惡習而欠下數十萬元債,先後一百三十七次盜取應退還疑犯或充公的保釋金共逾四十三萬元。他昨日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盜竊罪,法官指被告身為警務人員知法犯法,案件極嚴重,判監禁應無可避免。 記者:黃詠鍶

三十八歲被告梁偉文被控於○四年九月二十二日至去年十一月七日間,盜取共四十三萬八千多元現金。控方指被告於○三年一月起在旺角警署負責處理疑犯的保釋金,案發期間,他先後一百三十七次偷取疑犯的保釋金,每次均向值日官訛稱會將保釋金充公或退還疑犯,由於被告甚得同袍信任,而且有關程序並不需要文件證明,所以他每次都輕易得手。
被告專門揀選偷取不熟悉本港刑事程序的新移民或持雙程證的疑犯保釋金,至去年十一月八日,該警署一名高級督察發現有一萬元保釋金錯誤被充公,被告在另一名指揮官查問時突然流下男兒淚,除承認已偷取該筆一萬元保釋金外,亦將他於○四至○五年間偷保釋金事件和盤托出。

庭上與妻道別

代表律師昨日呈上被告前上司及五十五名同袍撰寫的求情信,律師求情時指被告事發後已被停職,育有一名三歲幼子的他為家庭唯一經濟支柱,被告月入二萬餘元,本應足夠養活妻兒,卻因染上賭馬及賭波惡習致債務纏身,被告的家人於○四年曾助他歸還十萬元債務,並安排他參加志願機構的戒賭療程,可惜未見成效。
暫委法官陳錦昌表示,被告今次做出與警員身份南轅北轍的事情,現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二日判刑,被告還押監房。被告臨進入囚室前與妻子、家人及二十多名到庭支持他的同袍揮手道別。
案件編號:DCCC18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