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妻被遣返 失業憂無力照顧<br>廟旁棄病嬰狠心父候判

內地妻被遣返 失業憂無力照顧
廟旁棄病嬰狠心父候判

【本報訊】一名四十五歲失業漢與內地妻子誕下男嬰,卻因妻子被遣返而無法獨力照顧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兒子,他因一念之差,將年僅七周大的兒子棄置山邊一廟宇旁,望兒子能獲好心人收養,棄嬰被途人發現報警,醫院查出男嬰剛於早上才出院。該名狠心爸爸昨於荃灣裁判法院承認一項遺棄兒童致生命受危害罪,現還柙候判。 記者:黃詠鍶

裁判官下令將被告還押監房至本月二十一日,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被告在庭上聆聽案情時已垂低頭,顯得十分內疚。根據控方案情,居於葵涌石蔭東邨的姓梁被告,於去年七月二十三日,將只有七周大的兒子放在石蔭邨山邊上一村社公廟一支燈柱旁,當時衣着整齊的男嬰被放在尼龍袋內,被告幫他蓋好被子並把尼龍袋的拉鏈打開。

護士認出男嬰特徵

一名路過村民於同日晚上六時許驚聞嬰兒哭聲,上前察看發現男嬰,即時報警求助,男嬰隨即被送往瑪嘉烈醫院接受檢驗。雖然男嬰被發現時身上並無任何可證明身份的文件,不過該院一名護士發現男嬰的病歷及特徵,均與一名於同日上午出院的男嬰相似,警方遂按照院方所提供資料,到男嬰寓所調查。
案情續指,警方到達被告寓所後,發現當時只有被告七十五歲母親在家,老婦應警方要求前往醫院,確認棄嬰為自己的孫兒。
老婦表示,當天上午與被告一同接孫兒出院後,約於下午五時獨自外出購買嬰兒用品,不過,當她在半小時後折返家時,已不見被告及孫兒的蹤影。

故意放在寓所附近

被告於兩天後到警署自首,他在警誡下表示由於無法獨力照顧患有唐氏綜合症的兒子,所以只好將他放在廟旁,望有好心人收養或將他送到孤兒院。
代表律師昨求情時指,被告已失業三年,由於持雙程證來港的妻子在港誕嬰,被發現過期居留而被遣返,他擔心妻子無法再來港,加上兒子除患唐氏綜合症外腸部亦出現毛病,因一時情緒失控而愚昧犯案。
律師續指,被告其實十分關心兒子,選擇將兒子放在寓所附近亦只因希望日後容易查探其狀況,幸好其妻於半年前獲准以單程證來港團聚,受盡良心責備的被告已決定與妻子將兒子撫養成人,希望獲裁判官輕判。
案件編號:TWCC887/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