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法院裁定內容不涉抄襲 電影如期上映<br>《達文西密碼》作者平反

英法院裁定內容不涉抄襲 電影如期上映
《達文西密碼》作者平反

昨天是暢銷小說《達文西密碼》(TheDaVinciCode)的「最後審判日」。英國高等法院法官史密夫(PeterSmith)裁定,《達文西密碼》沒有抄襲另一本小說的意念,令作者丹布朗(DanBrown)和片商都如釋重負,而金像影帝湯漢斯(TomHanks)主演的改編電影《達文西密碼》,亦可如期下月十九日在英國上映,香港則在下月十八日上映。

法官史密夫在七十一頁的判決書中指,原告人理查德.利(RichardLeigh)和拜根特(MichaelBaigent)控告丹布朗抄襲他們在一九八二年出版的《聖血與聖杯》(TheHolyBloodandtheHolyGrail),《聖》書完全沒有中心脈絡,兩人純粹是為了打官司,在鑽研《達文西密碼》後,故意在書中斷章取義地抽取一些事實和意念提出訴訟,控告丹布朗侵犯版權,法官並形容原訴人拜根特是個「完全不可靠的證人」,因此裁定原告人敗訴。

「官司全無法律依據」

丹布朗獲悉裁決後,透過出版商發表聲明:「今天的裁決顯示這官司完全沒有法律依據,我對於兩位作家提出有關訴訟仍感到震驚。以個人和小說家身份來說,我對這個裁決感到欣慰。」他還說將會集中精力寫下一部小說。
出版社RandomHouse也認為,法庭根本不應受理這官司。
理查德.利和拜根特控告RandomHouse,指丹布朗抄襲《聖血與聖杯》中的「耶穌血脈論」──耶穌曾與從良妓女抹大拉的瑪利亞(MaryMagdalene)結婚,誕下私生子,血脈延續至今,而秘密一直由「聖殿武士團」(KnightsTemplar)守護。
天下文章一大抄,從前不少學者或書籍均提出過「耶穌血脈論」或類似說法。但理查德.利和拜根特提出多個疑點,指丹布朗「走捷徑」、「嚴重地依賴」《聖》書。例如《達文西密碼》中的大反派、歷史學家提彬(LeighTeabing)這名字,其實是由理查德.利和拜根特拼合而成,而小說中提彬要用枴杖走路,就是影射《聖》書第三位作者、跛腳的林肯(HenryLincoln)。

原告人新書順勢大賣

居於美國、四十一歲的丹布朗,上月到英國出庭作證三天。他否認抄橋指控,表示有關材料已存在很久。他承認《聖》書是其中一本參考資料;辯方更強調「耶穌血脈論」太廣泛,並不受版權法保障。
原告人敗訴,除了一千萬英鎊(約一億三千萬港元)的索償金額泡湯之餘,估計還要蝕一百萬英鎊(約一千三百萬港元)的堂費和訴訟費,但法官恩准兩人支付85%堂費。
不過,理查德.利和拜根特也未必「輸清光」,至少抄橋官司令《聖》書鹹魚翻生,銷路反彈,在英國一周賣出七千本,重登暢銷書榜。拜根特最近出爐的新書,亦順勢大賣。
法新社/美聯社/路透社

丹布朗因創作《達文西密碼》而名成利就,更成為全球身價第六高的作家。
美聯社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