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漢川市政府為催谷當地出產的一隻品牌酒銷量,竟向各級部門下達一年喝酒花費200萬元的指標,其中,接待處要喝10萬元,公安局則要喝2.5萬元。有關做法被外界批評為以行政命令強迫消費。
一年酒錢需達200萬
漢川市政府上月下達一份文件,要求各級機關在接待外賓時,使用由當地一家企業所生產的「小糊塗(涂)仙(神)酒」。文件稱,該隻品牌酒去年在全國白酒中排名二十位,稅收達1,300萬元,但在本地市場銷量卻很低。當局遂訂出今年的喝酒任務,包括各局、各鄉鎮在內的一百零五個單位,必須合共完成200萬元的指標。文件還清楚定明各部門須達成的「配額」,除接待處、市公安局外,仙女鎮要喝7萬元、馬口鎮5.5萬元,能夠「達標」的部門,將按10%獎勵,否則將被通報批評。
對於外界批評做法不妥,市政府一名姓曾官員辯稱,他們只是「倡導」不是迫消費。不過,市工商局辦公室副主任龔文說:「政府哪能倡導喝甚麼酒?那可是違反《行政許可法》的。」
湖北《楚天都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