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債券 定期收息

投資債券 定期收息

債券是由政府、政府機構或公司發行的債務票據,以作集資之用。買入債券相等於向債券發行者借出資金,是債券發行商(借款人)與投資者(貸款人)之間的借貸協議。債券發行商須於債券到期日前,按期支付預先議訂的票面利息,並在到期日向投資者支付債券上列明的本金或票面值。債券年期長短不一,由1年至30年不等。投資者可選擇一直持有債券至到期日,或在到期日前,按市場價格,在二手市場出售債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