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年僅十六歲新移民青年,來港後功課追不上,加上父親患眼疾失業,被迫北上入讀武術學校,以節省學費,但他眼見母親獨力養家吃力,決定輟學回港,求做廚房學徒,卻因年紀太小,願望落空,不幸受到壞分子利誘運毒,因販毒被捕,高等法院暫委法官彭偉昌昨對他甚為同情,除輕判監禁四年九個月外,亦提醒他可在獄中學習廚藝,如行為良好,三年多便可出獄。 記者:梁偉強
快將十七歲的被告姓安,昨承認一項販毒罪,涉及六十克海洛英,市值五萬零七百元,其父母及胞兄均有到庭旁聽,父親更一度落淚。
父失明母獨力養家
辯方大律師馬藻玉昨求情說,被告於九八年獲單程證從鄉下汕尾來港,與父母及胞兄同住葵涌公屋,父親做地盤工人,撐起一家生計,但○○年視網膜脫落,手術失敗,以致左眼失明,右眼視野僅餘四成,自此無法工作,由妻子養家。
另一方面,被告適應不了本港的學校生活,小六輟學,父母為省點學費,送他到鄭州讀武術學校,因有正常中學教育,故被告念書至中二程度。
誤結朋黨被誘販毒
大律師續指,被告○四年初眼見母親工作辛苦,欲減輕母親壓力,再次輟學回港,欲以十五歲之齡找工作,曾在朋友介紹下,做了八個月送貨員,後因公司重組被解僱,他對做廚師興趣甚濃,但年紀太小,無人肯請他做學徒,他因幫補不了家計,心情極差,流連電子遊戲機中心,誤交損友,為了幾千元酬勞,被利誘販毒,現計劃出獄後做廚師學徒,父母亦甚表支持。根據案情,被告於○五年十月二十五日,按友人「阿偉」指示,在旺角一間餐廳的廁所垃圾桶底,取五包白粉,擬帶往油麻地的公廁,放入水箱,並在水箱取四千元酬勞,但他路經彌敦道逸東酒店商場外時,因形迹鬼祟,被兩名警察截查,揭發他右腳襪子內藏有白粉,被告承認因無錢幫人帶毒,酬勞四千元,只是初犯。
案件編號:HCCC2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