違例吸煙擬定額罰$1500

違例吸煙擬定額罰$1500

【本報訊】現時已有法例懲罰在禁煙場所吸煙人士,但經由法庭定罪後往往只是罰款數百元了事,衞生署認為太過便宜。為了配合未來公眾場所禁煙法例,政府建議實施定額罰款制度,向違例的煙民徵收一千五百元罰款。定額罰款最快一年半後實施,法例同時適用於居民及遊客,部份飲食業界人士則擔心執行困難。
在立法會《2005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委員會會議上,衞生署向議員提議就吸煙罪行實施定額罰款制度。衞生署副署長梁挺雄表示,吸煙罰款類似亂拋垃圾及隨地吐痰等輕微罪行的定額罰款制度,違例者須繳付一千五百元罰款。
衞生署指出,一千五百元的罰款水平應足以發揮預期的阻嚇作用,但又不會惹起公眾過度反響。現時不少公眾場所已有違例吸煙的罰則,例如在渡輪上吸煙可被罰款二千元,在公立醫院內吸煙也可被罰款二千元及監禁三個月,但法庭往往只判罰違例者五、六百元了事。衞生署認為,五、六百元對吸煙罪行的阻嚇力不足,金額應與亂拋垃圾看齊。

當局派員入內執法

估計有關法例會在十八至二十四個月後生效,屆時法例會授權衞生署轄下的控煙督察及警務人員負責發出定額罰款通知書。法案委員會主席鄭家富表示支持建議,但要求當局盡快實施罰款制度,並希望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及食物環境衞生署等管理公眾場所的部門也加入執法。
梁挺雄說,禁煙場所的工作人員並無權發出罰款通知書,有人違例吸煙,管理人可向執法部門投訴,當局會派人進入場所票控。新光酒樓集團常務董事總經理胡珠質疑當局如何執法。
擁有八十名會員的香港咖啡協會則聲言支持定額罰款,該會主席林博聰表示,罰款制度有助貫徹公眾場所禁煙法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