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名年輕印傭涉嫌搖晃六個月大男嬰,導致男嬰腦部嚴重出血,她昨在屯門裁判法院被控一項虐兒罪,控方申請將案押後待轉介區域法院文件,裁判官質疑本案明顯為典型的搖嬰案,男嬰腦部血管爆裂,會造成永久性傷害,為何不控告有意圖嚴重傷人罪名,控方回應會向律政司反映深入研究,案件押後四月十八日再提訊,被告還押監管。
二十六歲被告EndangSuprobo,印尼籍家庭傭工,案發後已被解僱,其留港簽證至本月六日。控罪指她於去年十一月二日在屯門震寰路大興花園某單位,故意虐待一名六個月大男嬰,導致他受到不必要的健康損害。
控方反對保釋時指,受害男嬰的父母均需外出工作,僱用被告照顧男嬰,並在家中安裝閉路電視監察。事發當日,女僱主上班前察看男嬰並沒有異樣,但下午一時許,她接獲被告電話表示男嬰出現問題,她趕返家將男嬰送院,醫生發現男嬰小便失禁,經腦部掃描及診斷後,證實男嬰腦部出血,但並非意外引致,懷疑受虐並轉交警方處理,被告於警誡下否認虐兒。
案件編號:TMCC113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