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錦濤的「八榮八恥」中,最不堪的是「以遵紀守法為榮,以違法亂紀為恥」。他不懂守法與否已不關「榮」與「恥」,而是「平安」與「犯罪」。 在中國「違法亂紀」是「羞恥」;在法治國家是要坐牢的。胡總聽了半天「護法」的講座還是個法盲。 David 「一針集」歡迎來稿,每段不超過一百字,稿酬一百元。 傳真:26239278 電郵:[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