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伕賄賂警長判囚兩年

馬伕賄賂警長判囚兩年

【本報訊】一名馬伕聲稱受老闆指示,向旺角警署一名警長每月定期提供數千元賄款,以換取旺角區掃黃情報的報酬,涉案十個月間共提供六萬五千元,馬伕被捕後潛逃內地,一年多後回港自首,昨在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被判囚兩年。
四十四歲被告陳漢成,負責從內地帶妓女來港提供性服務,他被控於○三年八月至○四年五月間,為得到掃黃行動資料,向旺角警區的警長梁才每月提供賄款。廉署於○四年五月拘捕兩人,該名警長去年中已被判入獄三年,現排期上訴。
案件編號:DCCC208/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