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二○○六年行政長官選舉及立法會選舉(綜合修訂)條例草案》將於下月提交立法會恢復二讀,自由黨主席田北俊及民主黨楊森均提出修訂案,要求取消特首不可以有政黨背景的規定。田北俊透露,自他提出修訂的報道曝光後,中聯辦已找他了解詳情,中聯辦雖然沒有表示不贊成,但相信中央不傾向讓特首擁有政黨背景。
楊森也提出另一修訂案,若特首選舉第一輪投票沒有候選人當選,第二輪選舉便要設提名上限,每名候選人只能取二百個提名,以確保選舉有多人競逐,一定能選出特首。由於提出修訂案要得到立法會主席范徐麗泰同意,楊森解釋,他和田北俊就特首政黨背景提修訂案,是為了增加范太批准機會,若兩個修訂案都獲批准,他就會撤回修訂,一同支持田北俊。
反對特首擁政黨背景
民建聯及泛聯盟均反對特首可擁有政黨背景。若范太批准,修訂案便有望獲通過,因為自由黨和民主派在地區直選擁有過半數票,在功能組別總共有十五票,只欠一票便過半數,只要多一名議員支持、棄權或沒有出席會議,草案都可獲通過。范太則表示,暫時未收到修訂,她會考慮法律顧問意見裁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