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爾(Dell)於上月二十八日在網頁上推出,二十吋液晶顯示器零售價為二千一百八十七元,三日後,買家收到通知指網頁所列價錢有誤,需額外多付千五元始能購得顯示器。本報連日來共收到八位讀者投訴,不滿訂購後已獲發確認通知書,但戴爾卻違反合約精神。有法律界人士指,雖然買方仍未付款,但賣方接受買方提出的條件,便有責任履行合約中的交易,買方可透過法律程序入稟追討。
個案一
電腦愛好者周先生早前上網參考液晶顯示器,瀏覽戴爾電腦網頁時,發現一部二十吋的液晶顯示器零售價只是二千一百八十七元。由於價錢吸引,周先生遂決定與友人一同訂購兩部顯示器,並以信用卡方式付款。
3個案定單獲確認
周先生翌日收到兩封定單確認通知書,內容清楚列出其個人資料、顯示器的型號及價錢。
豈料收到定單通知書的第二天,周先生接到電腦公司職員來電,指稱公司網頁排版有誤,他訂購的液晶顯示器價錢並非二千一百八十七元,正確價錢實為四千一百九十九元,但會向他提供每部顯示器五百元現金折扣。
周先生不滿:「我落單之後先話加價,咁對我哋消費者好唔公平,你叫我以後點信網上交易?」
個案二
另一名苦主陳先生稱﹕「我覺得即使有五百元折扣,我都唔滿意,佢哋應該用定單上嘅價錢賣個顯示器。」
個案三
亦有購買顯示器的李先生說﹕「咁大間公司發現有問題,應該連定單都唔畀客,出咗定單先話價錢有問題,就要按價錢出貨。」
記者曾瀏覽本港一個電腦網站的討論區,其中一個討論有關戴爾出售顯示器風波的主題,在短短四日內,查看次數超過十二萬次,留言數目更超過二千個,相信是次受影響人數不少。
戴爾電腦企業傳訊部發言人回覆稱,三月三十日該公司獲悉網頁其中一款二十吋液晶顯示器列出的價格有誤,職員已即時作出更正,並聯絡已訂購該款顯示器的客戶解釋,提供每部顯示器五百元現金折扣。
戴爾致歉更正價格
發言人指,網頁上列出有誤的顯示器價錢與原價有約二千元差別,估計是有職員錯誤輸入資料所致,事件詳情仍待調查中。發言人表示,受影響人數屬商業秘密,故未能提供有關數字,但強調該公司並非刻意調低顯示器的價錢,吸引客戶訂購後始再調高貨品售價,過去公司每收到客戶定單,均會派職員致電聯絡客戶,待確認細節,交易始完成。該公司會檢討事件,避免同類事情發生,並就事件為客戶帶來不便致歉。
檔案編號:0403001,0403002,0403003,
0403004,0403005,0403006,0403007,0403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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