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一紙婚書,背後或許是對對虛假鴛鴦;許下海誓山盟只為一筆快錢或一張身份證。入境處過去揭發的假結婚個案中,有內地新娘來港當娼要支付「結婚費」,也有妹妹嫁給哥哥的荒唐婚事。入境處今年一月起已成立了九人專責小組,打擊假結婚個案。
最高可判囚14年
內地人一般要向中介人付出約二萬元費用,才能獲安排與香港居民假結婚,以便申請單程證到港定居。香港的假新郎或假新娘一般可獲利數千元。入境處署理助理處長(執法及訴訟)陳國基昨表示,許多假結婚內地人都受中介人誤導,誤以為這是合法申請來港的途徑。但他強調,假結婚可被控干犯串謀欺騙,最高刑罰是入獄十四年。
陳國基更指出,通常甘願當假新郎的香港居民,背景都相當複雜,「到幾年後離婚會唔會畀人勒索?離婚時對方失蹤又點算?」他表示,即使成功取得單程證來港,甚至居港滿七年獲發永久性居民身份證,一旦遭揭發是假結婚,也必定遭遣返回內地。專責小組在入境處每次拘捕內地妓女、黑工時,都會加倍留意其證件,核對被捕人士有否與港人配偶,以揪出更多假結婚個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