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宿自閉青年 墮樓變癱瘓<br>東華三院被索償二千萬

寄宿自閉青年 墮樓變癱瘓
東華三院被索償二千萬

【本報訊】自閉青年於三年前在筲箕灣東華三院方樹泉社區服務大樓從四樓失足墮下,腦部嚴重受損,導致右手及雙腳癱瘓,不能與人溝通,其母代表提出訴訟,控告東華三院疏忽,索償近二千萬元,案件昨在高等法院開審。 記者:梁瑞珮

現年二十三歲原訴人黎耀輝由母親譚帶好代表,控告答辯人東華三院。原訴代表資深大律師歐文豪指,院方已承認法律責任,法庭只須評定賠償金額。

腦部受損僅左手能動

歐指出,本案爭議涉及原訴一方的醫生專家認為,黎三肢癱瘓,但左手可作有限度活動,另對外界仍有反應及知覺,其母希望接黎返家照顧,而家住華富邨的單位太細,故需要另置較大物業;惟答辯一方的專家認為黎已成植物人,應讓黎繼續居住療養中心。
黎出生後不足兩歲已診斷患有自閉症,僅能以簡單字句與人溝通,就讀特殊學校,十六歲開始入住宿舍。事發○二年六月十二日,黎於東華三院轄下的方樹泉活動中心寄宿,他從中心內六樓的女廁爬到四樓平台,再爬水渠時失足墮下,引致關節骨折,加上失血過多致腦部嚴重受損。
歐續指,意外後,黎因腦部受損,變成三肢癱瘓,僅左手能作有限度的活動,需長期卧床或坐輪椅,又不能與人溝通,只懂發出單音,需要插喉進食流質食品,生活上完全要依賴他人照顧。黎現仍在香港仔一間同屬東華三院的賽馬會健樂之家療養,並需接受多項治療,黎母亦帶黎接受針灸治療。
歐指黎家承受頗大壓力,黎父十多年前已離家及辦理離婚,黎母為單親母親,曾一人做六份兼職養活兩名兒子,及後在東華三院轄下機構當全職護理員工作,因此黎母擁有富豐護理經驗,絕對合資格照顧兒子。
黎母不欲兒子在院舍度過餘生,希望接黎返家居住,由她親自悉心照顧,黎的胞兄亦會協助。事實上過往六個月,黎母每逢周末也會接黎返居所。
案件編號:HCPI185/05

黎耀輝在事發當日從四樓高處失足墮下,醫護人員即場替他治理傷處。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