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上周發表了另一份更加詳細的認股證市場檢討報告,針對上一份報告所提出的6項建議,新的報告有更進一步的改善措施,建議在未來數月之內可以推行。
禁止提供回佣優惠
首先,報告建議禁止窩輪發行商提供回佣及其他優惠。
推行這個措施的原因,其實亦很容易理解。過往有些經紀可能為了佣金收益的問題,專門向客戶推介買賣一些窩輪發行商有提供回佣優惠的窩輪,又或者建議客戶買入一些未必切合需要的窩輪,結果造成一個假象——就是令到其他人士以為窩輪成交很大,背後定有利好的消息支持,令市場訊息出現誤導。
但其實提供回佣是降低窩輪交易成本的方法之一,等於變相把窩輪減價,屬於另類的價格競爭。當回佣完全被禁止之後,窩輪發行商便要從其他方面入手,看看怎樣在競爭激烈的市場,爭取更大的市場佔有率。
檢討報告中的另外一個建議,是繼續容許窩輪發行人聘用外判莊家,提供流動性服務。
外判莊家訂明權責
過往外判的流動性提供者一旦出現問題,窩輪發行人可以把問題歸咎於外判商,自己則置身事外。雖然報告內並沒有禁止窩輪發行商把服務完全外判,但要發行商更明確地訂立與外判商的權責問題。
建議又規定,輪商支付費用予外判商之時,不能單以窩輪成交量計算,取而代之的,可能是一個固定費用。
這樣做的最大好處是,可以降低外判流動性提供者為了收益的問題,而出現過度買賣窩輪的情況。
麥萃才
浸會大學財務及決策系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