藝術節請德國的歌劇院演《唐璜》。
看歌劇,不知何時變成華裔高官精英的身份活動。十八世紀的維也納,通街的大嬸師奶,包括莫扎特的包租婆和丈母娘,都是歌劇的常客,就像六十年代,一個灣仔的順德媽姐,在上街市買菜打斧頭之後,交頭接耳,都追捧任白和唐滌生的帝女花。
因為歌劇的故事,十之有九都屬於「美樂劇」(Melodrama),也就是鴛鴦蝴蝶情天一哭的通俗文藝品,就像《卡門》名曲的中文版:「愛情不過是一種普通的玩意一點也不希奇,男人不過是一件消遣的東西有什麼了不起」,有一點街頭風格,無論怎樣也不是詩。
不然就是神話傳說的題材,女主角不是公主就是女神,女高音腰肥膀粗,在台上走一回,肉團團的就像向滿場觀眾每人分派了三磅脂肪,看歌劇,有時不如看粵劇大戲。像白雪仙到了這把年紀一條腰纖方二十二吋,上了妝一樣清麗可人,望之荳蔻十六歲如許,視覺上絕不受罪。
然而,無論京戲還是粵劇,中國的戲目,寫來寫去,都是滿紙的忠臣孝子,節婦烈女,即使清高如紅樓夢的寶黛釵鳳,讓寫大戲的人一改編,讓江湖藝人扮演,即淪為一場哭哭啼啼的三角戀愛掉包計,在二十一世紀的創意年代,看中國大戲,感覺上總有點像喝下一碗碗缸封陳年的老醬油。
但是《唐璜》不同,一開場,男主角先犯下強姦和殺人兩條大罪,把慘蒙儒家思想洗腦的觀眾,先行唬殺——這等混蛋,怎可以當主角?
為什麼不可以呢?劇中的唐璜,快樂無事地活下去,他有一個刁鑽而市儈的僕人——就像中國戲裏侍候書生的那個書僮——時而冷眼旁觀,時而加油添醬地解畫,一時主僕激辯,而後又化敵為友,一個唐璜的人物性格,就勝過十個西廂記的張生。
全劇八個角色,一上場死了一名,剩下七人,卻戴上五張面具,在黑暗中隱瞞真相、交換身份。戲中三個女人,一個是復仇天使,一個是癡情棄婦,一個是綺想非非的小潑婦。人物的笑,冷峻而愁苦,角色之哭,也富有雷霆震怒之張力。
因為十八世紀的歐洲,是一個淫樂的時代,歌劇擺脫了道德先生的醬氣,就出現了破格之作。比起中國的小腳女人婆婆媽媽,姥姥奶奶看戲哭哭啼啼,至今尚在迷戀山伯臨終的梁祝,從一齣歌劇,就明白為什麼自由、人權、寬容、快樂,美樂之神,只眷顧哪一片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