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七大唱片公司昨再入稟控告一男一女網民,指他們在互聯網非法上、下載約二百六十個音樂檔案,涉嫌侵犯歌曲版權,協助追討的國際唱片業協會(香港會)曾發信尋求和解,但不獲兩被告回覆,遂向高等法院興訟,要求頒令禁制兩人繼續存放及上載侵權作品,下令他們刪除所有侵權檔案,並作賠償。
正尋求法律意見
入稟追討的七大唱片公司包括新藝寶唱片、英皇娛樂(香港)、正東唱片、金牌娛樂事業、SonyBMGMusicEntertainment(HongKong)Ltd、環球唱片及華納。被告分別為梁碧娟及羅志雄(俱為譯音)。
國際唱片業協會總裁馮添枝昨表示,他們早前取得二十二名在網上非法上載歌曲的侵權客戶資料,但因技術問題,部份客戶不能成功聯絡,其後他們逐一致函涉案客戶,至今已有十二人願意和解,早前提出檢控的兩宗個案中,被告楊進財已在上月底與他們達成和解協議,另一被告陳笑如現正排期候審。
梁碧娟的家人昨透過電話指,梁正尋求法律意見,現時不便作出評論,但不排除再與國際唱片業協會進行洽商。
一直未能聯絡上
入稟狀指,兩名被告去年十一月,在原訴人不知情下,使用電腦軟件WinMX,在互聯網非法上、下載二百五十八個音樂檔案,今年一月,原訴人獲高院頒令,先後向兩間網絡供應商,獲得兩被告的個人資料,其後透過寄掛號信接觸兩人,欲庭外和解,羅一直未能聯絡上,梁初時有律師代表覆信,惟至今年三月,其代表律師回覆指已無代表她,遂再發信接觸她,惟她始終沒有回應,遂興訟追究。
案件編號:HCA718-719/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