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天水圍天頌苑一名男子,疑因受欠債及家庭問題困擾,昨下午趁家人外出,以火酒照頭淋下,再點火自焚輕生,惟他抵不住烈火焚身痛楚,取水撲熄身上火燄後報警求救。警員趕至將身體多處燒傷男事主送院,並向家人了解事件。 記者:譚健文
引火自焚男子姓張(三十歲),與家人居於天頌苑頌畫樓,他送院時仍然清醒,救護員替他在面頰傷處敷上面膜避免傷口感染細菌,醫生初步檢查認為他傷勢不太嚴重,現時情況穩定留醫,院方正密切觀察其傷勢變化。
消息稱,姓張事主本身欠下一筆六萬元債項,據知他因擔心經濟不景成為公司裁員對象,一旦失去工作便無力償債,加上他亦受家庭問題困擾,警方懷疑他在多項壓力下自殺尋死。
火酒照頭淋再點火
昨下午二時許,事主趁家人外出,取出一樽火酒及打火機,並將火酒照頭淋下,然後點火自焚,身上火酒隨即燒着冒出熊熊火光,他頭部、面頰及胸腹多處即時冒火燒傷,頭髮亦告燒焦。
事主身體多處燒傷,其間他疑受不住劇烈痛楚,竟欲以左手拍熄火燄,可是火勢猛烈,他左手掌即時燒傷,他再取水向身上淋去,終將火燄撲熄,並自行報警求救。救護員趕至替他急救包紮,並在面頰傷處敷上面膜,以免傷口感染細菌,然後將他送院。
寓所內無發現遺書
警員在事主寓所內並無發現遺書,初步懷疑他自焚輕生,稍後向他了解事件原因,並通知其家人助查。
身體皮膚遭火燒傷,會按嚴重程度區分為三級,一級燒傷指損傷情況只限表皮,皮膚發紅疼痛,沒有水泡;當傷者列入二級燒傷時,其皮膚表皮和真皮都受損,皮膚紅腫劇痛,出現水泡;至於三級燒傷是皮下組織受損,神經破壞,甚至有生命危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