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商遭深圳買家禁錮

港商遭深圳買家禁錮

【本報訊】一名公司東主,疑因日前運往深圳的一批貨物中,部份出現損毀,引起內地買家不滿,遂於前日親自北上了解情況,卻遭買家藉詞挾持禁錮,並向他恐嚇勒索三萬元作賠償,否則後果自負。東主受驚連忙致電回港,請求一名員工代為籌錢營救。員工昨晨帶同「贖金」在落馬洲過關趕赴救人時報警備案,警方暫列作求警協助案處理,有待進一步調查。

貨物損毀索款三萬

警方消息稱,昨凌晨零時許,姓李(四十五歲)男子在落馬洲管制站,向警員報案指他的一名姓張僱主,正被人挾持禁錮在深圳。事緣於上月二十四日,公司一批貨物運抵深圳後,買家發現部分貨物出現損毀,引來連番不滿投訴,其僱主只好於前日親自北上查看及商量對策,可是遭人藉詞恐嚇禁錮,又向僱主勒索三萬元現金作賠償,否則後果自負。
報案人續稱,由於僱主身上現款不足,遂於前晚十時半致電回港給他要求代籌錢營救。報案人其後籌得「贖金」,獨自趕赴救人時,因恐怕連自己也有性命危險,臨過境前向警方備案求助。由於事件在內地發生,本港警方無法插手調查,會將事件通知內地公安,暫將案列求警協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