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地鐵罰款擬加10倍

穗地鐵罰款擬加10倍

正在網上徵求市民意見的《廣州市城市軌道交通管理條例(草案)》,將大幅增加廣州地鐵的禁令及罰則,其中在站台或車廂隨地吐痰、吐香口膠、亂丟垃圾等可罰款高達500元,是舊條例最高罰50元的十倍。
新條例草案還明確規定,在地鐵車廂內飲食,在禁止吸煙區域內吸煙;在車站、站台或其他地鐵設施內乞討、賣藝、撿拾垃圾的,可能被責令離開或不准乘車。無票、持無效車票或蓄意逃票的,則按單程最高票價補票款,並可處以50元至200元的罰款。而地鐵當局不得擅自調整票價,若地鐵因故障不能正常運行,乘客有權持有效車票要求退票。
另外,廣州將在二○一○年建成九條地鐵,共長二百五十五公里,令廣州地鐵日均客量達廣州巴士日均客運量的一半以上。
《廣州日報》